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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研究(五) 境质价方究相对于另两种方法

时间:2025-05-10 11:21:31 来源:悠梦工坊 作者:知识 阅读:682次

按照水质类别劣于Ⅲ类水比较四种分析方法可知:层次分析法和灰色关联分析法的地下评价结果中,劣于Ⅲ类水的水环比例为50%,单因子法和综合评价法劣于Ⅲ类水的占比为80%,层次分析法和灰色关联分析法获得的水质类别优于另两种方法。此外,境质价方究相对于另两种方法,量评层次分析法评价结果水质类别改变1个级别的法研断面占参评总断面的40%,改变2个级别占10%,改变了3个级别占10%;灰色关联分析法评价结果,水质类别改变1个级别的地下断面占参评总断面的40%,改变2个级别占30%。

通过比较四种评价方法可知,水环水质单因子评价指数能直观地说明水质是境质价方究否污染或超标,计算简便,量评但评价结果过于保守,法研并且不能反映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地下整体状况;综合评价法虽然可以反映出整体水质状况,但前提条件是水环需要各个评价指标之间分类分级比较分明;改进的灰色关联分析法在主要是在无量纲化过程以及计算关联度方面做了一些改进,克服了传统法的境质价方究一些不足,使得评价结果能够较为客观准确,量评不足之处是法研计算过程较复杂,需要一定的灰色理论知识;层次分析法是通过建立层次结构模型之后,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将复杂问题简化为求最底层相对于最高层的权重值,该方法评价结果与灰色评价结果趋势一致,评价结果较为客观真实,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3 结论

本文通过比较不同评价方法在大连市国家地下水监测井评价中的应用可知,层次分析法和灰色关联分析法评价结果中,水质类别劣于Ⅲ类水的比例为50%,单因子法和综合评价法水质劣于Ⅲ类水的占比为80%,层次分析法和灰色关联分析法要优于单因子法和综合评价法。不同分析方法有各自的优缺点,在对地下水环境质量进行评价时,应根据实际监测结果与评价需要,选择最优的评价方法,使评价结果更加准确可靠,从而更科学客观地反映出水体的实际情况,及时让相关部门了解地下水环境状况,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控制以及制定城市地下水管理措施提供必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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